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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学校后勤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
作者:于鑫   

    9月17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第二高中学生打砸学校食堂、冲击校门,抗议学校封校制度以及校内食堂、超市出售高价食品。据报道,全校有1000余名学生有组织性地参与了本次冲突事件,规模之大令人震惊,也值得社会关注和深思,这突显了全校学生与学校不可调和的矛盾,在长期的积累和压抑下而最终产生的一次大爆发。这样的学生与学校矛盾大爆发已经不是第一次,在2010年11月22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第二中学也发生了学生因不满学校食堂涨价而发生打砸食堂事件。虽然我市学校并未发生该类事件,但是我们应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在平日的走访中听闻,我市也有些学校的一些老师自行组织午饭,要求学生必须在班内吃老师安排的午饭,如果有学生不愿意,老师就会刻意刁难,比如让学生坐到最后一排,故意留很多作业给学生等等。并且现在逢年过节的给老师送礼现象也比较普遍,因为大家都觉得没有送礼的小孩,老师都会对其不热心,不关心。综合以上得出现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的一些个人观点:
    1、目前国内学校缺乏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或者说学校在某些管理制度上采取“一言堂”模式,学校说一就是一,不容许学生讨价还价,不管是封校制度,还是食堂、超市这些地方的物品涨价均不会让学生参与,学生少了知情权,更缺少参与权。
    2、校内食堂、超市的管理都是学校参与,价格的管理相关部门少有参与,缺乏相关监督管理。即使对应物价的上涨需要调整,也应按照正规程序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且由于这些费用与住校学生息息相关,考虑学生并未有工资收入,增高的费用是否会对学生造成负担,应采用听证形式由学生及学生家长参与,并且提高物价应提前全校通告,而很多学校都是已经涨价了才同时挂个通告,甚至完全不出任何通告,完全忽视学生的感受。
    3、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对于学生的自理能力提高和学生安全的把控,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是这对于学校后勤部门运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食堂、超市的招标合理性、透明度,以及对它们经营的管理,都是需要加强监管重要环节。一些封闭、半封闭学校校内食堂、超市招标隐蔽,存在裙带关系嫌疑,并且物价比校外还贵。学生投诉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调查力度不够,处理条例不完善。这都会导致学生有理无处说,更加积累矛盾。
    4、学校对校内老师缺乏严格监督管理,致使有些老师制定个人规则,凡是不听话的学生就采取刻意刁难等行为来打压,很多学生家长为了让老师不针对自己小孩而只能顺从老师的意思,即使有一些学生家长反映给学校,学校也并未多重视,最多只是警告,而这些老师通过刁难这些反映情况的学生来警告家长。
    5、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一些学生违背学校规定并在离校期出了事故,但学校最终却不得不参与赔偿,导致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也虽是为了避免出现事故,而这种过于严格的管理与现在越来越个性化的学生产生了冲突,积累了矛盾。
    针对以上不足,提出以下建议:
    1、可由教育局、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不定期对学校有食堂和超市的进行暗查,对违背物价规则随意制定价格的学校按照严重程度进行惩罚。同时在两个部门设立电话投诉和网络投诉点,方便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投诉。对于投诉应重视对待,处理结果应公开化。鼓励学生与学生家长对学校违规行为进行投诉。
    2、学校所有的食堂、超市价格应不能高于市区物价,短期、个别物品的价格波动应基本顺应市面行情,对于全面的价格调整应通过教育局与物价局联合裁定,并且应公开涨价信息,提前做出全校通告,同时接受学生的意见建议,可组织部分学生及家长进行座谈。对于一些确实需要涨价而校内贫困学生多的可以考虑由地方财政对学校适当补贴。
    3、将校内食堂、超市的运行也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对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既要对学校所拥有的食堂、超市价格进行考核,也要考核其饭菜卫生,超市食品质量。
    4、对于学生举报反映学校违规管理而进行恶意刁难针对的学校应进行通报,由教育局追究学校领导相关责任。对于学生举报老师违规行为而进行报复的老师,应由教育局责令学校对该老师进行通报,严重的吊销其从师资格。
    5、加大法制宣传,尤其是学校内的法制教育,不仅要教育学生们知道什么行为是不理智是违法的,也要教育学生们合理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学校的违规行为应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而不应采取暴力打砸。
    6、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为学校与学生提供一个可依靠的法律平台,公平的对待学校与学生,一味的从情感上来解决事件,只会为后来者提供一个错误的信息。只有严格按照法律制度执行,才能为所有人提供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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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9/24 8:44:14      阅读:14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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