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你的位置:首页 >> 社情民意
关于加强对公共场所犬只管理的建议
作者:严辉容   所属支部:高校支部

春暖花开,在家宅了一冬的人们都走到户外,呼唤着新鲜空气。俗话说,“春天到,痴子闹”,一个不和谐的现象伴随着优美的景色也出现了,那就是频发的恶狗伤人事件。在旌湖边或其他公共场所,不少爱狗人士带着自家爱犬出现在这些场合,但是,少数人缺乏社会公德心,在遛狗时没给狗套上牵引绳,美其名曰我家狗狗不咬人,等等。众所周知,人都有突然出现行为不受大脑控制的情况,何况畜生呢! 狗主人被自家狗咬伤的事件时有报道,外人更没有义务为你的不文明行为承担风险。有些品种的犬只特别喜欢扑人,小型犬还好,当大型犬扑向小孩和老人时,轻则被吓哭或吓呆,重则摔伤或被狗咬伤。

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在各小区和公共场所广贴告示,利用公共媒体大力宣传,敦促养狗人士出门遛狗时一定要牵绳,大型犬只应该带上嘴套,以免发生不测;当发生无牵引绳的狗狗扑人事件时,被扑之人或家属可以直接袭击动物,所有后果,由狗主人承担;

2、加大监督力度,兑现惩罚措施:当发生伤人事件后,狗主人不仅要赔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还应该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失费,由此督促狗主人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心和文明习惯;

3、建议卫生防疫部门加强狂犬疫苗的注射宣传。最好强制要求并切实执行到位,即:养狗人必须将自己所养的所有“猫猫狗狗”都注射“狂犬疫苗”;

4、爱狗人士更应该“爱人”,建议成立相关的 “志愿者组织”,教会人们遇“猛犬”袭击如何自救。

 


上一篇: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规划和升级改造的建议
下一篇:关于保障城市市民生活饮用水水质的建议
时间:2018/3/27 10:24:06      阅读:864 次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中国民主同盟德阳市委员会 | 网站管理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    电话:0838-2502193
蜀ICP备090101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