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而精准脱贫重在长效。据报道,截止到2019年5月,全国已经有436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占全部贫困县的52.4%。近年来,我国农村返贫率由2000年以来的20%以上,下降到4%以下,但脱贫又返贫的现象成了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顽症,尤其是中西地区更突出。究其主要原因有,一是扶贫工作治标不治本,重数量轻质量;二是农户参与度不高。有的地方对脱贫户大包大揽,反倒促成一批“等、靠、要”的贫困户;三是因病返贫占主导。贫困户的劳动力数量、健康状况、生病就医、赡养老人数量和负担子女教育等都是导致返贫的因素。
为此,建议:
多措并举,构建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
一、实时识别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
当地政府应依法依规定期组织开展识别出当地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力求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识别进建档立卡贫困系统。
二、实施扶贫到户的政策
1、依法出台政策,不忘牢记使命。当地政府应结合实际,出台实施产业扶持脱贫、社会保障和特殊救助、定点帮扶、扶贫宣传等不同扶贫、脱贫政策。牢固树立“脱贫攻坚是第一民生工程”的政治意识和“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使命意识。
2、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实施脱贫长效机制。政府应增加教育投入,确保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接受教育,增强贫困户的自身造血能力是阻止返贫的长效机制。
3、加大农村医疗保障设施建设。针对农村因病返贫的现象,应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乡镇医院质量,放宽报销范围。二是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保障医疗保险经费的使用公开透明。
三、调动贫困户主动参与性。大多数贫困人口分布在我国西南西北地区。这些地区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等。政府应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实现通电、通水、通路,为贫困地区营造适合生存发展环境。扶贫人员应深入了解贫困户的需求,制定脱贫措施时应多听取村干部的意见,激发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主动参与性。
四、政府部门牵头,社会参与共治。落实好由基层政府农业局牵头制定《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和优质粮食产业计划》、由旅游局牵头制定《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计划》、由商务局牵头制定《建设营销平台和电商流通计划》。实现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全覆盖。确定带动性、示范性强的企业作为乡镇企业帮扶牵头单位,为每个贫困村选派1-2个企业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动员和组织企业家、乡贤及社会成功人士参与的社会共治脱贫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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