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部分医院实施了医疗看病电子信息化,患者手持一卡,从挂号、看病、缴费、拿药全都搞定。这本来是件好事情,方便、快捷。但是,一些患者反映看病后除了交了费有发票外,自己拿的什么药,拿了多少样药,都没有一个清单。在个别医院曾经因为药房给患者少拿了一样药(与处方对照)从而发生了医患纠纷。
经走访了解后,现特与广大患者一起建议:医院药房发药时应该同时给患者提供一份处方(药物的价格、药物的品种、数量等)清单,因为患者有自己看病处方等信息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