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盟员、北京盈科(德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资鉴(18048633878)反映
一、问题背景
北京盈科(德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资鉴在工作中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称"公示系统")发现,平台长期卡顿,高峰时段(年报截止前、工作日白天)并发请求常超出服务器设计负荷,出现排队或超时。
公示系统自2014年上线以来,承担全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查询与年报填报,承担全国1.8亿户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社会查询与年报报送,是支撑"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公共平台。
该问题主要外部因素是大量第三方企业信息网站(企查查、天眼查)等数据服务商通过程序自动、高频率抓取页面(也就是“爬虫”),进一步挤占出口带宽,导致普通浏览器访问变慢 。
二、主要危害
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一造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免费公共通道被私有化
"公示系统“没有商业化收入,只能依靠财政安排的固定硬件与带宽,而商业平台以"免费公共数据"名义无限抓取,转身通过会员费、等形式盈利,形成"官方出血、商业输血"的不等价交换。
2. 财政负担持续加重
国家市场经济监管总局每年需额外投入带宽、维护等费用,全部由财政买单,而数据价值被少数企业套现。
3. 真正需要服务的市场经济主体普通用户体验变差
企业年报填报成功率降低,验证码频繁失效、页面加载超时,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年度申报义务履行。
4. 数据质量与安全风险
大规模并行抓取易造成页面解析错误,回传至商业平台后形成"错误数据",误导公众。
三、建议措施
(一)授权:明确"分类收费+公益免费"原则
1、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均强调"无偿查询",未对"大批量、非人工、商业用途"作出区分,导致收费无法可依。
建议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修订中增设条款:个人、政府机关、公益科研等少量查询继续免费;"批量商业用户",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阶梯式流量计费。
2、2、授权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制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收费办法》,收费纳入中央非税收入,对公益科研例外豁免,高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因统计分析、信用研究需要实行免费。
"政府建平台、企业白用、财政兜底"的模式已难以为继,通过对批量商业查询实行分类收费、流量计费,既能保障公众体验,又能让数据价值反哺平台建设,实现"谁受益、谁付费,多受益、多付费"的公平原则。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启动立法调研和价格听证,力争2026年先行试点、2027年全面推广,为全国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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