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深化,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下统称“社保费”)征收职责已正式划转至税务系统。从近年实际运行情况看,虽初步实现了“税费同征同管”的改革目标,但在部门协同、系统对接和群众办事体验等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现具体梳理并提出建议如下:
一、当前社保费征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职责界定模糊,协同衔接存在壁垒。
税务部门虽承担社保费征收主体责任,但征收工作高度依赖前端参保登记环节。实践中常出现两类问题:一是医保参保登记未完成或信息错误,导致税务系统无缴费数据,群众无法正常缴费;二是税务系统维护、升级期间,未与医保、社保部门形成有效联动预案,直接导致全流程缴费中断。两类问题均让群众陷入“找税务说归医保管,找医保说归税务征”的困境,责任主体不明确,严重影响办事效率。
(二)多系统对接不畅,数据交互存在“堵点”。
社保系统、医保系统与税务征收系统间尚未实现深度融合,系统对接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数据传输存在延迟,税务已征收的缴费信息无法实时同步至医保、社保系统;部分关键信息字段不统一,导致数据交互时出现错漏;系统各自独立维护,一方升级或调整时,未提前与其他系统做好适配,频繁出现“一头通、两头断”的现象。
(三)群众“多头跑、重复跑”问题未根本解决。
因部门职责未闭环、系统未联通,群众办事仍需在多部门间往返。例如:参保登记需到社保、医保部门办理,缴费需在税务系统操作,缴费后查询到账、核实信息又需分别登录社保、医保平台;若出现信息错误,需先到社保、医保部门更正,再返回税务系统重新缴费,“跑多次、找多门”的问题依然存在,未实现“让群众少跑腿”的改革初衷。
二、优化社保费征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推动“征收全流程一体化”,由税务系统承接前端至后端核心职能。
建议明确税务部门作为社保费“征收全链条”责任主体,将参保登记、费用征收、信息变更、直至退休缴费审核等全流程业务,统一纳入税务系统一个平台操作。此举可彻底避免多系统切换导致的流程冗余,减少人为干预环节,同时降低多系统分别维护产生的额外费用,实现“群众办事一个入口、数据流转一个通道”。
(二)明确社保、医保系统“待遇保障”核心定位,简化数据交互流程。
将社保、医保系统的职能聚焦于“待遇享受与兑现”,不再参与征收环节的信息操作。具体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建立税务至社保、医保的“单向数据推送”机制,税务部门在完成缴费后,自动将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缴费金额、缴费时段等关键信息,实时推送至社保、医保系统;二是打通统一数据接口,社保、医保系统通过接口直接调取税务端的缴费数据,无需人工录入或二次核验,仅负责后续的待遇资格认定、医保报销、养老金拨付等核心业务。
(三)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破解“责任不清、群众跑腿”难题。
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税务、社保、医保三部门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一是制定《社保费征收协同工作手册》,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衔接流程,尤其针对系统升级、信息错误等突发情况,制定统一的应急处置预案;二是设立“社保费征收联合咨询窗口”(线上线下同步),由三部门派员联合办公,群众遇到问题可“一站式咨询、一次性解决”,彻底杜绝“相互推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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