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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设置德中公路 “电子眼”的建议
作者:张辉平   

先进的道路行车监控设备的使用,提高了各类道路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弥补了交警人员的不足,且全天候大范围监控起到很强的威慑作用,提高了机动车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有效的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的减少或杜绝了人为干扰交通道路违章处罚和执法。但其设置和执法缺乏规范,违规、不规范使用电子眼正成为公路“三乱”新的表现形式,引起了广大车主和群众的不满。德中公路除了固定“电子眼”,还有流动的“电子眼”, 在一些设置“电子眼”的地方没有提示性标志或限速标志不明显,驾驶员受罚面积大,群众怨声载道。
为此,我们建议:
1. 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改“罚款”为“服务”。对交通道路运行违章的监控和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其主要目的是用现代高科技产品促进人们自觉提高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意识,达到和谐交通、安全交通、畅通交通。
2. 要公开电子眼等交通道路技术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监控位置,对流动监控点也应该设置明显的标志,随时提醒驾驶人员要自觉并严格遵守交通道路法规,对不自觉的驾驶人员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用高科技产品进行更人性化的交通管理。
3. 停止使用年度未经检验鉴定的交通监控设备,对于设置不合理、不合法的要坚决拆除。
4.把罚没收入纳入监督范围。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道路交通罚没款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收支脱钩,严禁下达和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

(市政协社情民意13期采用  中江民盟  张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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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4/11 16:23:36      阅读:19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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